重庆9月19日电 (记者 钟旖)实验室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19日从重庆市科学技术局获悉,由该局和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重庆市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已施行。《办法》的出台将更好地规范完善实验室管理,促进实验室健康发展。
重庆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立足重庆市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实际,以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推动学科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培养基础科学人才、增强实验室孕育重大原始创新能力为主旨。
《办法》共六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职责、申请与认定、运行与管理、考核评估、附则;适用于重庆范围内的中央或市级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企业以及其他机构。《办法》所指实验室包括在渝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以及重庆实验室、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记者梳理发现,“重庆实验室”这一类别为《办法》新设立,目标为打造引领发展、学科交叉、人才汇聚、管理创新的国际一流实验室。同时,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的细分中,新设有“区域重点实验室”类别,旨在通过市和区县(自治县)共建,解决有关区县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相对薄弱、创新引领作用不强等问题,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办法》明确,给予实验室稳定支持经费。如每年给予国家实验室不低于2000万元,学科、省部共建、军民共建三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研究中心600万元,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200万元,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不低于20万元的稳定支持经费。
此外,《办法》建立了优胜劣汰的评估机制。《办法》明确,重庆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根据实验室每轮考核评估结果为实验室提供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经费,主要用于实验室科研人员绩效奖励、自主研发等。
数据显示,重庆现有207家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包括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5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3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3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4家、市级重点实验室172家;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41人,取得了一批国际国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8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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